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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十三五”期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2020-11-26 11:08:09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谭江华)11月2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云南省“十三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和“十四五”工作的初步考虑进行了通报。据悉,“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净土保卫战各项重点工作推进顺利,并取得积极进展。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入推进,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会上指出,从2017年起,云南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对全省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农用地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应用详查成果开展全省土壤重金属高背景区域划定和高背景值区域重金属对农产品影响调查工作;对全省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掌握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据介绍,云南围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和环境整治、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等实施了一系列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阻断土壤污染物的迁移。截至目前,已建立1343家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的目标;完成274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任务,以超筛选值农用地为重点排查区域,持续推进第二阶段污染源整治;动态更新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104家企业建立或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履行自行监测等义务;完成全省确定的185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到91.2%,全省连续3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同时,依据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全力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修复等工作。全面完成了129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截至目前,经初步核算,已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0%左右”的目标任务。

联动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是“十三五”的重点。据介绍,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为目标,省级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和住建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依法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建立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估报告审查规范管理体系。开展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现场检查和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推动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核算工作。建立了建设用地调查名录、风险评估名录、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三名录”,以及对应3个名录移出的“三清单”,全省共录入259个地块。基本完成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汇总,实现“一张图”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已达到国家下达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要求。

任何一项政策的推行,都需要先行先试。云南着力推进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实施。截至目前,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完成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成果总结工作,初步形成一批经济有效、可推广应用的土壤污染修复、风险管控措施及模式,为在更大范围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奠定技术基础。

此外,云南注重学习宣传和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依法治土落地见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全省《土壤法》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土壤法》的贯彻实施。利用电视、报刊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增强企业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的自觉性和公众的参与意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讲解读,组织开展法律培训,着力提高党政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能力。

据了解,“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巩固提升“十三五”成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严守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条底线,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开展治理修复,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土壤安全利用,让老百姓吃的放心,住得安心。

责任编辑:谭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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