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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2021-12-01 10:49:20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事关云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过去5年,云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连日来,出席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们围绕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更深入等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交流讨论,表示要锚定目标任务,抓住民族工作的主题主线,共筑文化认同,共创美好生活,共守民族团结,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共筑文化认同

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

来昆参会前,省党代表、丽江市文化馆副馆长范永贞一直忙于丽江市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节目录制。这个由丽江市文化馆一手培育起来的本土民族文化展示平台,不仅为全省输送了《牧歌》《火塘边的妞妞》《快乐的噶蹉》《普米欢歌》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更成为丽江市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舞台。

“做民族文化工作,最重要的是做人的工作,要经常和人民群众打交道,让民族文化真正走向基层、走近群众、走到人民心中。”近年来,从全民艺术普及到打造民族文化特色品牌,从创建丽江市东巴文化传承基地到成立青少年艺术实验基地,范永贞一刻不停。她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倾注于民族文化事业,努力用可看、可听、可感、可触的表现形式构筑各族群众的文化认同。

让范永贞感到振奋的是,党代会报告中用不小的篇幅强调要推进民族文化强省建设,推进优秀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构筑各族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不断汇聚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民族文化是最好的向心力、凝聚力,我们一定要用好用足这笔宝贵的财富。”范永贞说,云南要始终抓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努力挖掘、打造和提升一批反映我省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民族民间歌舞乐、出版物、影视剧、纪录片、手工艺作品等文化艺术精品,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创新交融。

省党代表、屏边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宋文辉为哈尼梯田保护被写进党代会报告感到振奋。“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哈尼梯田,是红河州民族文化的一张靓丽名片。在屏边,我们拥有列入国家、省、州三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13项,屏边‘苗族花山节’成功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宋文辉说,把保护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积极推动各民族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交融、创新发展,是构筑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应有之义。屏边县将充分运用转化好这些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民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由创建模式、示范模式转向引领模式。

来自省民族宗教委的代表认为,云南作为民族文化大省,要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共筑文化认同,不断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基础。他表示,全省民族宗教部门要积极开展中华优秀文化展览、展演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要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打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展现中华文化魅力的精品力作,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鼓励各民族文化相互学习借鉴、融合发展,开展跨区域的民族文化演出、展览等活动,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融格局。

坚持发展为要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主线,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是总钥匙。

多年来,我省实施三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打造了36个示范县、301个示范乡镇、4083个示范村,助推各族群众全部脱贫、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实现示范区建设和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党代会报告提出,要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更深入,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散居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

省党代表、普洱市委副书记任远征对普洱山乡的巨变感叹不已。“我们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千方百计发展产业、改善民生,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绽放普洱。”任远征说,普洱要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继续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努力实现发展有支撑、民生有改善、素质有提升、团结有保障、守边有动力。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努力让少数民族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省党代表、腾冲市清水乡三家村党总支书记赵家清建议,加快完善民族地区交通、水利、能源、物流、信息等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深入推进山区综合开发,加大乡村振兴扶持力度,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云南民族大学承担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考核指标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推广,由民大制定的地市级标准获国家民委批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标准正准备报批。“上世纪50年代,以著名民族学家马曜为代表的老一辈民大人提出了‘直接过渡’理论,被中央批准采纳,并在云南实践,云南‘直过民族’有了‘一跃千年’的变化。如今,民大人要继续发挥人才支持、智力支撑、社会服务等优势,服务和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在推动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力量。”省党代表、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陈鲁雁说。

(记者 张潇予 岳晓琼 李承韩 )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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