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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2021-03-18 10:48:08  来源:云岭先峰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明雄忠)记者从3月16日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填补了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以法规的形式推进解决我省农村供水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法》以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农村供水管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导向,紧扣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维护供水用水各方合法权益,设置了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附则7个章节,共38条。《办法》已经2021年2月8日第十三届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2月27日以第220号云南省政府令公布。

《办法》明确农村供水的公益属性。农村供水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县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要实行适当适度的财政补贴。

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和管理。农村供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厉行节约、安全卫生的原则,推进公益化服务、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上,鼓励社会投资、捐资以及投工投劳参与。

明确农村供水工程产权确认原则。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或者按照出资人意愿确定产权。同时,明确在不改变工程基本用途的前提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以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由所有权人依法通过承包、租赁和委托管理等方式,确定供水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和维护。

进一步重视水质提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供水水源保护,防止供水水源污染,并对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和政府部门的水质监测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要求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规定了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相关条款。

明确农村供水工程有偿使用。为促进节约用水和保障运行管理:一是明确了集中式供水的有偿使用制度,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作了另行规定。二是明确农村生活用水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变化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合理调整。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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