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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为生物多样性撑起“保护伞”

2021-09-18 10:50:46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 (记者 刘宇)9月17日,记者从“COP15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云南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制基础,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伞”。

2018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健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体系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全面完成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一湖一条例”针对保护的不同要求,为九大高原湖泊量身定做,充分体现了“保护优先、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为推动实现“九湖清”开出了“法治良方”。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截至今年8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226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131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86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分别为61件、49件、119件,分别占比27%、37%和64%;批准的突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法规有着明显的数量多,占比大的特点。涵盖空气、水、土壤、森林、湿地、湖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诸多方面的自然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产业发展等,基本实现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具有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特色。

除了法制基础建设,云南还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刑事犯罪。2018年至2021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498件2172人,提起公诉7329件9920人,涉及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盗伐林木以及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涉动植物犯罪案件;监督立案653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8件。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65份,就行业监管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推动行业治理、源头治理;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战果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共侦破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9607起,挽回经济损失3.38亿余元,保持了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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