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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典型引路 振兴乡村

2022-12-26 11:34:51  来源:《致富天地》2022年第12期

观察

如何更精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全力推动下,云南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成效喜人,样板不断涌现,为乡村振兴探索出很多有益的经验和路子。然而,在示范创建中,特色不鲜明等问题不断凸显,制约了示范效应的充分发挥。

云南林科院专家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示范引领作用有待加强

在2022年全国100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中,云南省腾冲市、建水县、姚安县成功入选。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云南入选县(市)有一个共同特点:综合创建发展平衡、项目各有侧重且特色鲜明。比如,建水县立足乡村振兴五个方面发展均衡,尤其是产业发展优势突出。在石榴、柑橘等传统优势特色农业方面,构建起生产、初制、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和智慧农业等要素完备的乡村农业产业链,对云南乡村产业振兴起到示范作用。

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处长赵岗介绍,近年来,随着各级各地不断出台有关政策,在专项扶持资金和政策的引领下,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如火如荼开展。然而,由于前期创建中缺乏省级层面具体技术指导和创建规程,导致各地自选项目较多,有些地区甚至为上项目而上项目;一些示范创建工作脱离地方实际,往往重创建轻创新,类型千篇一律;一些地区把创建示范项目当做乡村振兴主要任务,导致项目过度集中,既多又弱。

从全省层面上看,示范创建项目主要集中在农村产业和生态振兴领域,而组织、文化、人才等短期难以见到效益的领域,示范创建则显得比较“冷清”,导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和样板类型单一,特色不明显,优势不突出,示范效应大打折扣。

比如,落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云南某县级市,辖区内工业企业众多,工业基础、物流基础等在省内数一数二,具备打造完善特色农业产业链的实力和条件。虽然当地在组织、文化、生态、人才振兴等工作及其示范创建中颇具特色,但在产业振兴中未能发挥出本土优势,却舍近求远大规模建设种养业生产基地。因受制于土地连片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致使生产端企业多而弱,基地小而散,缺乏竞争力,示范带动成效不明显、特色不突出。

要在精准创建上下功夫

据赵岗介绍,避免示范创建点和项目千篇一律,将是未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的主渠道。

对此,在机制上,云南还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挂包帮项目的督促指导,全面合力推进示范创建。同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州(市)、县(市、区)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资料,加大力度纠偏,避免照搬照抄,对弄虚作假的,在省级复核中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此外,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充分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百千万”等示范创建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宣传报道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

对于精准创建,云南省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分类实施。科学合理编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点带面、典型引领。不贪大求洋,防止千村一面。

二是坚持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细化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因乡因村确定建设模式,突出重点,分期建设,有序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久久为功。不搞“一刀切”,防止推诿扯皮。

三是坚持注重保护、留住乡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田园风貌,彰显乡村特色,传承历史文化,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在示范创建中不照搬“经验模式”,防止大拆大建。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农民而兴,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搞强迫命令,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是坚持多方参与、合力推动。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农民主体的工程建设、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合力推动、共建共管共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大包大揽,防止等待观望。

    本刊记者   肖宇/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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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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