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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云南服务”营商环境品牌

2022-04-25 15:15:28  来源:《云岭先锋》2022年第4期

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发展经济,拼的就是营商环境。要对照先进省份和城市的营商水平,努力追赶,力争3年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云南要认真对照与先进省份和城市的营商水平差距,着力消除“铁门”“弹簧门”“玻璃门”“办不成事的服务窗口”等现象,努力打响“云南服务”营商环境品牌。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郝亚鑫 摄

■  对标先进认清差距

《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显示,北京和上海营商环境总体得分大于75,子环境均衡度均位列第一,为A+级,是中国营商环境优化的标杆;紧随其后,广东得分68.69,子环境均衡度排在第四,属于A级,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江苏和浙江分列第三等级,处于全国前十。而云南的营商环境在全国排列第十五,子环境的均衡度更是排在第三十一,存在严重倒挂现象,与北京和上海相比整体差距较大,与广东、江苏和浙江相比也存在相当距离。未来需结合自身禀赋,寻找优化突破点,提升整体排名。

云南的市场环境指数、政务环境指数和人文环境指数都低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和浙江,仅法律政策环境指数高于北京和上海,位列前五。这是因为北京、上海等地一流的营商环境不仅是依托于对外开放,也得益于良好的政企关系和出色的政府电子服务能力。未来,云南应在保持法律政策子环境优势水平的同时,着力补齐在市场环境指数、政务环境指数和人文环境指数上的短板,整体优化营商环境。

云南省营商环境子环境整体水平不理想,各州(市)城市营商环境水平总体不高。据《2020年中国2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营商环境报告》显示,2020年一线城市上海、北京和广州备受中国企业和人才的青睐,拥有商业活力、创新潜力、居民幸福感和行政治理等各方面的综合优势,营商环境总水平排名全国前四;杭州对人才的吸引力在全国最强,其营商环境位居第七;南京位列第八,也处于前列水平。但是,昆明的营商环境总分为0.35,仅为上海的一半左右,排在第21位,与上海、北京、广州等城市的营商环境差距较大;而普洱、曲靖、玉溪、丽江、临沧和昭通等城市的营商环境水平都在百名开外,与发达城市相比差之甚远。

云南县级营商环境发展整体落后。据2021年中国城市品牌影响力指数百强榜单显示,营商环境百强县/市名单中有27个县来自浙江省,数量排行第一;江苏省以23个上榜县紧随其后;但是云南只有安宁市上榜,且排名在第98名,相较前一年94名的排位还有所下滑。整体上云南县级服务效能低下、企业活力弱、要素吸引力小、设施不先进、生态友好度不够高,县级营商环境发展较为落后。

■  查找问题梳理卡点

近年来,云南省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结合云南实际进行改革。但在“放管服”改革中,还是面临一些“卡脖子”的现象和难题。

一是在深化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一些行业领域对于新增市场主体来说存在准入门槛过高的“铁门”现象。

二是某些民营企业刚刚涉足某一行业领域就被一些硬性监管弹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不友好,对企业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限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弹簧门”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一些行业虽有政策但无法切实落实并惠及企业,不公平市场环境阻挠非公或非本地资本的进入,存在地方封锁、行业垄断的“玻璃门”现象,以创新监管服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需加强,市场监管的诚信度还有待提高,联合监管也还不够有效。

四是一些窗口单位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不高,“办不成事的服务窗口”问题仍未杜绝,导致审批难、办事难。


■  积极破题实现突破


消除“铁门”现象,要在简政放权、优化开放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放宽市场准入。在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民间资本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严禁针对民间投资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坚决撤出“铁门”;深化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明确民间资本准入相关垄断行业和领域的具体操作方法。继续放宽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等基础产业和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在招投标环节,减少针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款。打造更优的开放环境。持续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制定、资质许可等方面内外资的一视同仁。落实外贸企业登记管理,积极争取尚未获得授权的昭通市、迪庆州、怒江州获得市场监管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实现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全覆盖。大力培育和引进国际机构组织,引进国际公共事务机构、政府间国际机构、专业性国际机构在昆设立总部、分支机构或地区办事处,形成多双边并重、宽领域覆盖、多层次参与、全方位推进的交流合作机制。

消除“弹簧门”现象,要在放管结合上取得新突破。落实监管责任,促进公正监管。采用以规范行为为主的事中监管和以法律制裁为主的事后监管,坚决杜绝“弹簧门”。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禁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加快形成跨部门联合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对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等新经济采取包容审慎监管,给处于发展初期、尚不成熟的新经济企业留出探索改进的空间和进化成熟的时间,避免错失发展机遇;同时又要稳妥审慎监管,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将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与市场监管结合起来,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消除“玻璃门”现象,要在政策落实、减税降费上取得新突破。强化政策落实,鼓励企业参与。紧盯国家相关文件落实情况,对国家3年来出台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逐一对照条款及部署任务,检查省级相关部门是否出台落实政策,各州市、各部门执行政策标准是否统一。鼓励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现涉企政策制定从“政府端菜”转向“企业点菜”。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对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实施税费减免和融资支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优化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政策,积极促进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减免力度,确保释放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消除“办事、审批难”的“办不成事窗口”现象,要在优化服务、数字政府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增强服务意识,用好服务大厅。加强各州市、各部门对内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鼓励省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本系统各级相关人员政策培训,指导各州市制定办事指南和服务手册等。用好服务大厅,检查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和规范化情况,综合窗口、线上线下办理事项、办事指南等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发挥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作用,针对群众评价反映的问题,定期通报、督促整改。优化服务供给,强化要素保障。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信等公用事业方面,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服务出效率、服务出便利。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服务项目、标准和收费,优化报装流程,推行在线办理和支付,大幅压缩办理时间。抓住“数字云南”建设重大机遇。用数字技术助推市场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按照省级出台的改革措施要求,检查各州市、各部门信息化平台搭建情况,特别是重点领域“一网通办”实施情况。检查“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的稳定性和友好性,预约方式和时间等信息公开情况,咨询功能和技术问题答复情况,热线设置和接听情况。持续精减审批事项。继续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清理简并一些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取消一些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继续压减负面清单,清理精简行政许可大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大项和其他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作者:刘杰,系云南省商务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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