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曾永会)6月9日,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正式发布《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4部消防政府规章修改决定,修改后的条款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将为我省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此次修改出台的规章包括《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修改工作历时1年半,累计修改内容多达114处。主要围绕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职责变更,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使用、保障职责,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新要求、新变化等方面作了调整和明确,体现了消防救援工作实际、火灾防控特点及消防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突出了时代特征和云南特色。
此次规章修改首次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要求写入规章,将改革要求的综合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与调整,并对经营性自建房、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古城镇、连片村寨等重点区域以及消防车通道、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各级党委、政府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各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社会公民履行消防安全义务,提供了法律指引和根本遵循。
为推动“4部规章”贯彻落实,下一步,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将把“4部规章”的贯彻宣传作为消防宣传“五进”任务,纳入我省“八五”普法内容;启动新一轮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全省消防救援队伍“4部规章”等法规业务轮训;适时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确保各级各部门对标依规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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