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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系列便民利企改革措施 ​

2022-09-29 18:06:40  来源:云岭先锋网

通报会现场

云岭先锋网讯 (记者 袁海毅)9月29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召开便民利企改革措施新闻通报会,对推进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等公安交管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做好云南公安交管部门落实相关政策的社会面宣传和解读。

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调整优化了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推进了网上预约车检,群众可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做到“随到随检”。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今年7月,商务部、公安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了便利二手车商品化流通的系列新政策。9月,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印发《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10月1日起,云南将实行单独签注管理,已备案销售企业办理待售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转让登记时,公安交管部门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用于车辆检验、加油等必要短途行驶时使用。对销售企业已备案营业执照及公章影像的,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原件。对未备案的销售企业或者已备案销售企业自用车辆申请登记的,仍按原规定办理,核发机动车号牌,不予单独签注。便利群众查询车辆状态,提供“交管12123”APP车主查询、出示车辆抵押登记信息服务。推行“一站式”交易登记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减少群众往返办事负担。为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商务、公安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办理交易手续、违规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企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云南积极推动加快取消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进城限制,赋予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延长城市货车允许通行时间,合理设定城市货车禁限行范围,采取分时段禁限行措施的道路,每天允许货车通行时间不少于7小时。放宽城市货车通行吨位限制,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提高新能源货车通行便利程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再限行,确需限行的,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6小时。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码管理,深入推进利用“交管12123”APP及本地网上渠道申请、发放货车电子通行码,不断提高申领便利化水平和核发效率,对申领临时通行码(有效期不超过7日)的,一律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的结果。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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