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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汉一家亲

2022-09-08 16:43:43  来源:2022年第8期《金色时光》杂志

彭泽芳

1956年,我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采山坪村做社会调查时,与苗族“咪彩”(苗语“姑娘”之意)王咪华相识、相恋。那时,当地苗族不与汉族通婚,我们的结合经历了一番波折。如今想来,感慨万千。

在工作队时,勤劳善良、朴实能干的王咪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觉得她是个“无所不能”的小“咪彩”。每天天刚亮,她就哼着欢快的苗族民歌走村串户。一到群众家中,就能在短时间内沟通解决问题。工作队集中汇报时,她总能讲出许多群众的思想症结和实际困难。工作队食物短缺时,她到村子里转一圈就能把菜买回来,还和大家分享苗族群众送的甜荞粑粑。后来,她专门辟出一块地,种上一片绿油油的青菜供大家食用。

朝夕相处,让我对这名小“咪彩”产生了爱慕之情,并与她悄悄相恋。调查结束后,工作队里的苗族青年被分配到县属单位上班,我和苗族姑娘谈恋爱的消息不胫而走,在机关里传得沸沸扬扬,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单位领导找她谈话,劝她慎重处理和我的感情问题。

悬而未决的感情,让我们陷入彷徨。我俩偷偷到照相馆拍了一张合照,想着若不能如愿以偿,便将这张照片留作纪念。好在,我的同事对此表示支持,他们建议我直接申请结婚。我俩考虑再三,向民政科(当时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了结婚申请。民政科不敢批,把申请上报到县委。事关民族问题,县委很重视,专门派2名同志到她的家乡,召开群众大会征求意见。

最终,她的父亲说:“苗汉是一家,只要他们喜欢,我们做父母的没有意见。”在场的群众也一致同意。县委批准了我们的结婚申请,还指派班子中的一位苗族委员当我们的证婚人。1957年8月28日,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我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

婚后,妻子被分配到民族贸易公司当售货员,由于没有文化,工作上桩桩件件都是难事。不会认字,我买来字典帮她补习;不会称秤,我手把手教她识秤星;不会算账,我辅导她记忆乘法口诀表。一番勤学苦练后,妻子很快就掌握了这些技能,工作上得心应手,还得到了提拔。

在家庭生活中,我们不仅要处理好夫妻关系,也要处理好民族关系。结婚以来,我们互敬互爱、彼此尊重,遇到分歧时,及时通过交心谈心化解矛盾。对待双方亲友,我们都一视同仁。每次到岳父家过年,苗族亲戚都争相邀请我到家里吃饭,亲切地叫我“彭姑爷”。

迄今,我和妻子已经携手走过65个春秋,培养出3个优秀的孩子。我们这个苗族和汉族组成的家庭温馨和睦,其乐融融。


责任编辑:马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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