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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主动作为 争先创优精神文明建设

2023-03-20 16:15:58  来源:云岭先锋网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提升工作水平、建设“四个机关”的有力抓手,在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单位建设标准凝心聚力、乘势而上,主动作为、争先创优,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被命名为“云南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选联工委被命名为“省直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6个集体和3名个人先后荣获省级表彰。

突出“三个聚焦”,引领文明风尚

聚焦政治建设,筑牢理想信念。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10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第一项议程,专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讨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赴昭通、红河、迪庆、文山、大理、怒江、西双版纳等州(市)宣讲大会精神12次。坚持上下联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全省人大干部、各级人大代表的专题培训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云南人大“一网一刊一公号”宣传阵地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大会精神。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周五上午定期举办机关“学习教育讲堂”,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建立讲堂“百人师资库”,采取邀请专家学者讲与机关干部登台讲、线上讲与线下讲、专题辅导与交流互动相结合,在坚持不懈中铸就忠诚、增强本领。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邀请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教授周熙明等专家学者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聚焦道德建设,提高文明素养。一是打造高水平道德讲堂。举办机关道德讲堂4期,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朱有勇、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苏升乾、小叶丹外孙伍龙、云岭楷模杨洪琼等走进机关道德讲堂,通过学习时代楷模、传承榜样力量,坚守初心使命、勇当使命重任。二是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每季度以流动红旗部门、红星个人评比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全年共24个部门和24名个人受到表彰,12名先进个人走上讲台交流体会,1名先进典型被推荐到省直机关工会联合会“职工大讲堂”作事迹报告,1人被推荐至省委宣传部参评“云南好人”。三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邀请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苏升乾讲授《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省社科联二级巡视员吴绍斌讲授《邦家之光——名将罗炳辉》,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授汪建新讲授《从诗词感悟毛泽东崇高的人生境界》,围绕优良传统文化、立德树人等主题,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植根于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

聚焦廉政建设,保持清正本色。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项清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实施办法,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常态化开展警示,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集中观看《零容忍》等专题片,讲授“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专题廉政党课,召开汲取罗廷才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刻教训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紧盯节假日和干部调整等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廉政承诺,跟踪督查扶贫经费、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常态化开展家风教育。率先在全国省级人大系统开展内部巡察,实现对机关党支部巡察全覆盖。

坚持“三个表率”,争做文明先锋

争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表率。制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作风革命大讨论等“五大专项行动”。坚持典型示范,确定机关7个部门作为示范点,8个州(市)、10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基层联系点,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行“三法”“三化”,全面提升机关工作质效,先后编发简报10期。

争当脚踏实地,为民代言表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围绕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的决策部署,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部署,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修改我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推动健全保护工作机制,构建预防犯罪教育体系,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修订工会法实施办法,推动保护职工权益。修订省中医药条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批准昆明市物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废止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以“小切口”立法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民生热点问题。批准修改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批准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改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推进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

争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表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志愿服务担当。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普法宣传、“庆六一·迎端午”慰问留守儿童、“强国复兴有我”征文、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活动,既用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树立文明新风尚,又通过团结协作、为民服务,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机关志愿者注册率达到100%,机关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800余次,累计时长3228小时。持续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到8次,累计时长21小时,党员报到累计时长1692小时。

注重“三个强化”,提升文明建设

强化长效机制,巩固文明成果。着眼全局,精心绘制创建“路线图”“时间表”,把好创建“方向盘”。一是加强领导聚合力。专门成立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韩梅为组长,机关党组副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头抓,各委员会配合抓的领导机制,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提升文明创建对机关整体工作的推动作用。二是周密部署促推进。印发《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先后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实行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定步骤、定保障,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活动出谋划策、建言献策。

强化精细管理,夯实文明基础。坚持从一点一滴的细节入手,将“文明因子”植入制度规范,融入管理服务,让文明形象成为显著标识,让文明行为成为鲜明特质。着力在提高管理效能、强化内部管理上下硬功夫,健全完善考勤、值班、会议、卫生、安全、信访等内部管理制度,推行规范化服务,制定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规范、服务操作规程,确保每项工作都按规章制度办理、照章办事,有力保障各项工作高效率、高标准落实到位。积极改善软硬件环境,建立窗明几净、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的办公环境,营造环境美、运行畅、人心齐、干劲足的良好氛围。

强化文化塑造,彰显文明形象。坚持把培育机关文化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系列文明素质养成活动。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文体活动,组织成立网球、乒乓球、气排球、羽毛球、舞蹈、瑜伽、书法、摄影等兴趣活动小组,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王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办)

责任编辑:谭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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