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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网络投票”成为形式主义的“赛场”

2023-07-19 14:50:34  来源:云岭先锋网

随着移动互联网不断发展和智能手机快速普及,网络投票应运而生,较之传统的投票方式,网络投票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同时,无疑更加开放和快捷,让更多人有了参与和表达个人意愿的机会,对于提高群众对评选活动的关注度和扩大活动影响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之而来的弊端也不容忽视。

从表象上看,网络投票节约了成本、扩大了影响,体现了公众的参与性和社会的公益性,但网络投票公开却不公平、要数量不要质量,数据造假、暗箱操作、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严重背离了投票初衷,增添了大众负担,已成为大众的“心病”和“包袱”。有些单位为了投票名次、数量,全员动员,层层加压,把本该组织方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的各种评定压到参与主体身上,参与单位或个人为了投票数量、名次“好看”绞尽脑汁,不得不邀请亲戚、朋友、同事在朋友圈、微信群进行拉票、刷票,被邀者往往碍于“面子”和“感情”,在不了解实情的状态下被动投票。为增加投票数量,有的单位和个人甚至找刷票公司“协助”,丧失了投票的本意。有的网络投票流程复杂,需要“关注、捆绑、注册、分享才能获得投票资格,投票方式也五花八门,有单投、多投、连投等等,致使网络投票变成了拼人脉、拼关系、拼圈子的拉票行为和相关网络平台“吸金”的渠道。这种线下转为线上的评选考核机制逐渐演变成了“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业绩政绩工程”,助长了虚荣心、功利心。

从深层次讲,为懒政庸政以及腐败提供了温床。网络投票最终沦为人脉的比拼、营销的噱头、牟利的工具,有的甚至成为犯罪的手段。投票者或碍于“人情世故”,或受到“领导要求”,每天“打卡”“刷票”不胜其扰,对投票对象却“不甚了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这一重要论述为网络发展提供了遵循和方向。笔者认为整治网络投票乱象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完善法律法规。“收钱刷票”“暗箱操作”等行为,往往涉嫌违规违法,但同时又大多够不上犯罪,也就长期处于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灰色地带。短期来看,网络刷票行业似乎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危害不大,但长期来看,其所代表的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损害了公平正义,助长了歪风邪气,社会危害性极大,目前,有些部门单位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但也仅限于本系统或者本部门,局限性太小,执行标准不一。立法机构应当考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升格相关处罚力度,让执法机关在主动对此种乱象进行坚决打击时,能有法可依,用“法律之剑”斩断“黑色链条”。

加强行业监管。当网络平台与不法之徒存在利益链接时,可以从泛滥成灾的网络投票中收获流量与眼球时,指望其能“洁身自好”便成了“异想天开”。行业主管部门严管严控,各级组织齐抓共管,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探索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和处罚措施,如成立专班治理整顿。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相关参与方、组织方开展的各类网络投票,坚决打击网络刷票的各类平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剪断相关利益链条,净化网络空间,设立群众举报平台或信箱,接受公众监督,让网络刷票或者网络违规投票没有生存土壤和空间。再如对网络投票实施审批备案制度。对发起者的相关资质根据评选内容作出硬性要求,对规范投票过程作出硬性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个人采取关停账号,单位和企业采取经济处罚等措施,将网络投票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种种乱象失去蔓延的“温床”。

纠正不正之风。凭借现代信息技术优势,网投的覆盖范围可大到整个“地球村”,其广泛性毋庸置疑,只是广泛得常常过了头,让一群“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参与其中,真实意思表达未必能做到,一只只匆忙的手指,奔着一个个编号而去,迅速完成点击,大功告成地报一声:投了、已投。整个过程,几乎没人在乎大脑的意志,也鲜有人想过评选什么、为什么投他,“有手无心”的投票者们,为投票而投票。久而久之,网投逐渐成为了形式主义和虚假之风的“赛场”,“评优争先”比的不是工作能力有多好,而是朋友圈子有多大,甚至是经济实力有多强。我们应该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手,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引导网民理性参与网络投票活动,从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各级学校开始率先垂范,树立只唯“实际”不唯“票数”的理念,让荣誉“实至名归”。

左山(巍山县牛街乡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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