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形象标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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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打造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公共品牌形象,规范使用和管理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形象标识,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公布了《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形象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办法》明确,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形象标识(下称形象标识)由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下称中心)依法申请全类(45 个类别)商标注册,受法律保护。该中心负责形象标识使用授权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形象标识由使用主体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使用主体与中心签订形象标识授权使用协议,形象标识使用权不得买卖或转让。
如果出现产地环境受污染、产品质量不合格;云南省“绿色食品牌”相关表彰称号被取消、“一县一业”示范创建考核评价中被淘汰或云南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被取消认定等情况,将不得继续使用该标识。
三类主体可优先获得标识使用授权
1、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名品名企表彰的生产经营主体
2、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特色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3、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的生产经营主体
(记者 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