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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等两部门通知:做好汛前安全防范工作

2021-03-04 09:21:40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省安委办等两部门通知要求

做好汛前安全防范工作

日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汛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明确事故易发多发地区、16类高风险企业单位(场所)以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各地要查清所管地区、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严防漏管失控。重大隐患短期难以治理到位的,该停产要坚决停产;对“不放心”企业要专门派人盯守;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做好矿山安全监管。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古城古村古镇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整治改造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道路和水上运输群死群伤事故。坚决防范建筑业赶工期抢进度引发事故。坚决防范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伤亡事故。

《通知》强调,要紧绷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进一步完善“5+2”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分高危区和高火险区开展检查督导,科学做好应急处置,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防次生灾害发生,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此外,要坚决防范应急处置不及时造成事故扩大。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要确保通信系统畅通,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记者 朱丹

责任编辑:谭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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