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刊记者看云南  >  正文

最高1000万!云南出台措施支持科研平台建设 ​

2021-12-07 18:03:16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 (记者 杨锡畅) 12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以下简称《29条措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滇新设立的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或者高水平的研究院等,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并评估为优秀的,最高可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补。

据介绍,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的《29条措施》,完善了科研人才引进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来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人才直接给予项目支持,支持外籍科学家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探索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跨省使用。此外,《29条措施》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范围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的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安排使用科研经费。此外,加大对青年人才科研项目资助力度,支持青年科研人才担任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牵头组建团队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

《29条措施》中明确,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滇新设立的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或者高水平的研究院等,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并评估为优秀的,最高可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补。对州市从省外引进落地的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其投资额的2倍计算招商引资任务完成额度。对整体迁入云南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经费补助30万。省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团队和技术成果持有人来滇设立的科技型企业,直接纳入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培育,纳入培育库我们有相关的政策支持。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9条措施》赋予云南省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在科研活动中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职称评审、内部薪酬分配等更多自主权。云南实验室可按规定自主评审正高级职称。此外,支持省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科技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支持科研人员在保证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兼职开展科研、专业课教学活动,可按规定或协议约定取得合法兼职报酬。


责任编辑:李敏

网友评论已有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