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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林草系统:优化营商环境 精准服务一线

2022-04-18 16:07:39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谭江华)4月13日上午,记者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省林草局”)近年来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始终把依法依规服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作为重要职责,持续推进林草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2020年以来,共争取国家下达云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4048公顷,位居全国第一,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3864件,保障了1.54万亿元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要素保障。

应对疫情助力复工复产

云南省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是林地草原,各类保护地数量多、面积大、生态功能重要、生态区位敏感、地形地貌复杂,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如何实现在严守生态红线、确保生物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服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实实施,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林草部门面临的重大挑战。

2020年3月,省林草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复工复产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特别是涉及因生产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药品而新增使用林地,以及脱贫攻坚重大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的,不仅可以先行使用、“边建设边报批”,还可以依法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2021年7月,针对云南省边境地区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省林草局又专门向8个边境州市下发文件,通过特事特办、简化申报材料等措施,最大限度、最短时间全力保障边境立体防控等项目使用林地草原。

完善政策破解服务保障难题

针对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难以避让各类保护地的问题,省林草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能源局等八部门于2021年9月制定了《关于线性工程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的通知》,明确了全省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在通过项目选址唯一性、不可避让性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可以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管理权限为省级及以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草原自然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

这一规定填补了相关领域的制度空白和政策盲区,既提升了保护地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又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解决了重大项目落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结合国家和省大力发展光伏清洁能源的重大战略部署,省林草局联合省能源局于2021年9月专门发文明确了支持金沙江下游云南境内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级示范基地建设的具体措施;结合云南省天然林保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国家层面规定的“建设项目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这一政策,细化了具体的范围和标准,于2022年3月专门发文作了明确,避免了政策模糊、自由裁量权过大而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恶性循环。

“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省林草局承担的审批类政务服务事项从90项精简为4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由27项精简到19项。

 针对全省30%以上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均在2公顷以下的实际,为从根本上解决林地审批的痛点、堵点问题,提升林地要素保障效能,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用地难、审批慢等“急难愁盼”的问题,省林草局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全省范围内除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和采石采砂采矿项目外使用林地面积在2公顷以下、林地保护等级在Ⅲ级及以下的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省级审核审批权限,依法委托州市级林草主管部门以省林草局的名义实施,着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更加精准地服务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林地要素保障服务。   

2022年3月28日,省林草局编制印发了《云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指南》,全面汇编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现行法律法规条文和政策依据,是指导建设项目业主依法使用林地、规范使用林地的“口袋书”。编制《指南》的目的和初衷,就是为了提升项目业主申请使用林地的便利性,为了推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今后,省林草局将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更精准、更迅速、更有效的服务保障,为全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林草力量。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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