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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奋斗开新篇

2022-10-14 14:42:18  来源:2022年第9期《金色时光》杂志

“团结第一,工作第二”是云南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党内高度团结的基础上加强组织建设的重要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外来干部和地方干部在思想上、政策上、作风上、组织建设上全面地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的领导下,顺利完成摧毁旧政权、建立新政权等重大任务,并为实现云南各民族和睦团结和西南边疆长期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实现团结会师

1950年2月初,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西南服务团云南支队、滇桂黔边区党委领导人陈赓、宋任穷、郭天民、周保中、张冲、刘林元、林李明、郑伯克等相继到达贵州省安龙县城,实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胜利会师。

1950年2月7日,宋任穷在安龙主持召开会议,周保中传达了中央领导有关团结会师的讲话精神。会议根据中央的指示,决定:云南的工作,应在省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团结第一,工作第二”的方针。首先要加强党内团结,加强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的团结,并确定最初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是搞好统一战线,尤其是注意团结改造好卢汉及其所属军政人员。

1950年2月20日,陈赓、宋任穷、周保中等领导率领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滇桂黔“边纵”队和西南服务团一部进入昆明市区,受到群众夹道欢迎。2月22日,昆明各界人士10万余人在拓东广场召开盛大的欢迎大会。陈赓在会上讲话时说:“云南的解放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人民解放军在全国范围内的伟大胜利,云南人民和中共云南地方组织所领导的人民革命武装的长期奋斗,卢汉将军及其部属的起义,才有今天这样的胜利。现在云南全境有组织的公开的敌人武装已经歼灭,和平建设时期已经到来,我们要为建设新云南、新中国而奋斗。”

这番讲话,既尊重云南地方干部,又注意团结起义的卢汉及其部属,给广大干部和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做好起义人员团结工作

入滇前,陈赓派王启明为代表与卢汉方面商谈进城事宜,双方在拟定标语、口号时,提到是否要“欢迎卢汉将军起义”的口号。陈赓说:“对工作有利就要,对团结有利就喊!”并果断决定“要这个口号”。后来,当卢汉在欢迎大会上听到“欢迎卢汉将军起义”的口号时,顿时喜形于色。

1950年3月4日,昆明市军事管理委员会宣布成立,着手城市接管和移交工作。军管会主任陈赓明确提出,接管工作要贯彻团结方针,对卢汉要充分尊重,事事商量,待之以礼,相见以诚。对卢汉的部属,军政、公教人员,必须采取团结改造的原则,接交双方“要坚持团结第一,彼此接近,互相了解,破除成见,不算老账,加强团结”。

当卢汉提出将起义部队正式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时,云南军区决定,起义部队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二军、十三军合编,由四个军合编为两个军。云南军区决定召开一个大会,宣布此项决定。开会当天,全体官兵在国防体育场(今昆都一带)集合,主席台中央悬挂着横幅:“中国人民解放军暂编十二、十三军改编大会”。看到横幅后,宋任穷觉得不妥,立即要求布置会场的同志把“改编”改成“合编”。当晚,云南军区举办晚会,庆祝合编完成。宋任穷来到晚会现场,看到“部队合编欢迎会”的横幅,又叫来工作人员,将“欢迎”改成“联欢”。

事后,有人问宋任穷,“改编”跟“合编”、“欢迎”跟“联欢”意思都差不多,为什么一定要改?宋任穷告诫部属:“共产党人说话、做事、写文章,都要认真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共产党现在是执政党,居领导地位,因而尤其应该注重统战政策,团结党外人士。你们想想吧,‘改编’和‘欢迎’这都表明我们是主动者,起义部队是被动的。事实上,云南起义部队主动起义,在昆明保卫战中立下了许多功劳,是顺历史潮流之举,这能分出个主客吗?把‘改编’和‘欢迎’改成‘合编’和‘联欢’就彼此一样,没有主客之分了,这才合乎事实,才使起义部队心欢、眼悦,有利于团结战斗。”   

加强民族团结完成民主改革

解放初期,云南省共有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和宗教上层人士1.3万余人,其中1.28万人分布在边疆地区。人民政权建立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人民政府;大部分人对国民党不满,但对中国共产党不甚了解,持疑惧和观望态度;极少数人公开投靠帝国主义和境外国民党军残部,与人民政府武装对抗。因此,积极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人士,进而通过他们团结全省各族人民,才能孤立和打击国内外敌人,稳定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秩序,顺利开展民族工作。

根据中央的指示,云南省委成立了滇西、滇南2个工委。滇西工委辖大理、丽江、保山3个地委,由十四军军长李成芳任书记;滇南工委辖文山、蒙自(今红河)、思茅(今普洱)3个地委,由十三军政委刘有光任书记。军队的师、团干部分别兼任地、县的党政职务。

1950年7月20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一次代表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少数民族工作要坚持贯彻“民族和睦,加强民族团结,消除历史所造成的民族隔阂,工作稳步前进”的方针。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以“团结、教育、改造”为基本政策,采取“请出来”的方法妥善安排工作。

针对云南民族工作的复杂性及工作中存在“左”的倾向,省委及时提出“讲团结,不讲斗争”“宜缓不宜急”“要反‘左’,不要反右”的口号。提出在民族地区暂不搞土改、不反霸,派民族工作队发展生产,派医疗队为群众治病,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初期工作。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逐步进行民主改革。到1957年,大多数民族地区完成民主改革,建立民族自治政权,顺利完成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改造。

   陈祖英(作者单位: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马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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