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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不应“一查了之”

2023-03-15 17:08:40  来源:《云岭先锋》2023年第3期

李枭

督查工作是贯彻上级精神、执行各项部署、推进决策实施、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重要举措。

笔者在工作中发现,大部分督查以书面督查为主,实地督查的频次较少,暗访回访的占比不大。有的督查在开展之前往往先发通知再去督查,部门带着看、带着转,不易发现深层次的问题,还存在“只顾头尾”、不注重全过程督查的情况。离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的要求还有差距。

督查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督查之名“拉大旗作虎皮”。督查应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减负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压减基层填报表格、撰写材料的数量。不能只看工作记录、台账,不能简单以工作痕迹来评判工作的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刚部署就考核。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督查,要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多看“后院”“角落”、少看“门面”“窗口”,多搞“回头看”、多杀“回马枪”,灵活运用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督查调研、回访复核等方式督查到底。发现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完善措施和改进建议。

做好监督还要坚持创新思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依托,推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互联网+督查”的方式,拓宽收集督查线索和意见建议的渠道,科学分析研判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具针对性、可行性的参考,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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