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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以“示范户”典型引路规范市场诚信经营

2023-07-19 17:54:54  来源:云岭先锋网

“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最重要的行为规范之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处理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时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言行。按照‘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的原则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珍惜党的光荣称号。”7月17日,云南铭圣连锁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欧纯游同志在“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授牌仪式上作表态发言。

近期,砚山县由县委“两新”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条件,要求申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党员或从业人员中有2名以上党员,依法办理证照、守法诚信经营3年以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小个专”党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坚持诚信为本,注重商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信守服务承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发挥作用奉献社会。

按照“个人申报、联合评审、公开公示、授牌挂牌、动态管理”的程序,“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创建工作每三年开展1次,填写“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申报表向县“小个专”党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申报,由县“小个专”党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协作配合,采取实地调查、联合审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评审,在县级主流媒体上对评审出的“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定为砚山县“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的,由县委“两新”组织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授牌,对存在违反党纪法规、违法经营行为或不能履行承诺等不符合“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标准要求的,给予摘牌,取消资格。

本次“共产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授牌仪式2个小微企业、4个个体工商户,承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货真价实、公平交易”,积极发挥“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不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文明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县“小个专”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砚山县委组织部供稿

责任编辑:谭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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