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台方案 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23-11-24 08:57:18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昆明市出台方案

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昆明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 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原则上安排多子女家庭分配在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本报讯(记者 党晓培 见习记者 李燕) 近日,昆明市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为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升,推出一揽子举措。

实施方案强调,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落实措施逐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3‰、4‰以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达到4.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不低于80%,街道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实施方案提出,严格落实生育假期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婴幼儿12个月之前的,每天给予女职工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严格落实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和新生儿参保补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昆明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对新出生且户口登记在昆明的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实施方案提出,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优化生育配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村(居)委会和用人单位开展福利性、公益性“一老一小”托管服务,鼓励各县(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和补助。三孩家庭老年人优先优惠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原则上安排多子女家庭分配在同一公办学校就读。各县(区)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时,按照相关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给予三孩家庭建购房补助。

实施方案明确,将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用地落实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新建居住区(城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6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新建居住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增配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托儿所。

实施方案在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方面,突出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到2025年建设20个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特色专科。开展县级妇幼保健院提质达标和等级创建工作,年内县级妇幼保健院100%达到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标准,到2025年70%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

责任编辑:谭江华

网友评论已有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