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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陈维镖: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1-01-28 15:35:19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郝亚鑫)“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助力乡村整体进步,强化村民秩序意识,凝聚乡村社会共识,提高村民法律素养,促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积极作用。”省政协委员陈维镖表示。

近年来,我省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但受诸多因素影响,依然存在法治乡村建设职责不够明确,涉农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基层工作体系不够完备具体,法治乡村运行不够高效,法治乡村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完善。

对此,陈维镖建议,要充分发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指挥棒作用,强化对法治乡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责任。要健全法治乡村建设立法,有必要由省级人大制定《云南省乡村振兴实施办法》,将法治乡村建设融入其中,使法治乡村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宣传,利用QQ、微信群、微博平台等,以鲜活案例向村民宣传其关切的法律法规,让村民主动投身建设法治乡村中。要加强村“两委” 班子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基层农村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完善乡村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

陈维镖提出,应建立由当地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机制,健全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驻点个案补贴及服务补助等制度,激励乡村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公证等资源有机整合,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使村民的法律需求实现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最大限度发挥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发挥人民调解员主力军作用,建立“公调、检调、诉调、行调”对接机制,形成“大调解”新格局。让普法宣传、矛盾调解和法律服务融为一体,进一步构建覆盖全部村庄的法治服务子平台,引导村民参与到法治服务平台建设当中。充分发挥“一村一顾问”作用,推广“法治大当家”治理模式,树立“凡事法当先,办事法做主”的理念。更新村规民约,细化村民议事规则,把法治元素注入到经济管理、社会治安、公序良俗中,进一步夯实法治乡村建设的民主基础。在法治的同时辅以德治,将他律与自律充分结合起来,引导村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道德风尚。

责任编辑:谭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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