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段继波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段继波 任州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州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何木南 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事业副处,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金海松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司法局副局长;
普晓洲 免去州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