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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如何抓好巡视巡察工作的上下联动

2022-04-11 18:10:01  来源:云岭先锋网

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巡视巡察中的重点工作。如何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加强上下联动,锻造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实现巡视巡察工作的上下联动呢?下面,我就在巡视巡察中如何抓好下上下联动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楚雄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做法

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在巡视巡察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州在九届州委巡察过程中,很好的把握了巡视巡察的上下联动的作用,特别是在涉粮领域巡视巡察期间,很好的利用并贯彻了省委涉粮领域巡视上下联动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涉粮巡察巡察任务。

)巡视巡察干部业务培训联动。一方面,巡察工作启动较晚,我州自2018年才正式启动巡察工作,巡察基础工作相对薄弱。而巡视工作自2004年即已经在全国推开,各种规章制度、方式方法相对成熟;另一方面,州县巡察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人手经验不足。而巡视队伍相对规范,正式干部较多,巡视经验相对丰富,师资力量较强。在省州县党委巡视巡察办对巡视巡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的同时,我州通过集中统一培训的形式,让州县巡察干部在一起同时接受业务培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指示和要求,有利于解决州县巡察培训师资力量弱的难题。减轻了州县党委巡察办对巡察干部进行培训的压力,减少了巡察干部负担,还提高了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州县党委巡察办的凝聚力和权威性,一举多得。州委巡察办在巡察干部业务培训联动方面去往年已经有了很好的探索实践,先后两次对全州巡视巡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联动,受到了巡察干部普遍欢迎。

(二)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联动。巡视巡察工作都是党内监督,他们既有不同点,那就是监督对象不一样,又有共同点,那就是都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巡视巡察的任务和内容基本相同,所用的方式方法基本一样。我州加强了对本地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建立健全了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的领导体制、组织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指导督导工作机制,坚持巡视带巡察,巡视促巡察,“上”借“下”力、“下”借“上”势,统筹区域联动,实现州县巡察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推动了州县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州县巡察重点向基层延伸,把村(社区)纳入监督范围,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巡视巡察方式方法联动。孙子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针对巡视巡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熟人社会”监督难新问题,我州巡察干部勇于直面问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迎难而上,随机应变,见招拆招。适时推出新的巡察方式方法,提高巡察成效和质量。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视“回头看”。探索“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探索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增强了巡察监督实效。如:采取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动员、统一时间,对同一系统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通过巡前业务培训、巡中业务指导、巡后审核把关等方式,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从而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监督难问题。如州委为贯彻落实中央涉粮领域巡视指示精神,十届州委首轮巡察和10县市委巡察与省委巡视组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对全州18个涉粮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5件,立案审查24人,留置19人,形成了有力有力震慑,推动了系统性根源性解决全州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减少手工记录和人工统计,避免人为失误,进一步提高巡视巡察工作效率、质量和效果。

(四)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工作联动。我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委主要负责人主动整改制度,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本级改起,督促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本人改起,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了巡察整改各项要求,不打折扣、不做变通,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建立了被巡察党组织每周报告整改情况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工作日常监督机制,形成了监督合力。建立了巡察成果运用机制,明确了成果运用主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件件得到整改落实。建立了分管领导巡察情况反馈参与机制,邀请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帮助推动分管部门尽快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及共性问题,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通过构建长效机制,更好的发挥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精准用好问责武器,对巡察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的进行了追责,并且公开曝光。起到了追责一起,警示一片的作用。

截止目前,楚雄九届州委共开展14轮常规巡察,巡察单位党组织106个,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105个,覆盖率100%,在全省率先实现一届州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对2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发现问题10624个,整改完成10581个,整改完成率99.60%;移交问题线索760个,党纪政务立案17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2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州的巡察工作在上下联动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制度保障、部门协作、队伍建设、成果运用上还存在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制度保障有待健全

为了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已不断完善,主体责任日趋压实,但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健全。例如,由于体制上缺乏有效的纽带把巡视巡察监督主体连接在一起,监督主体之间沟通协调不够,监督主体不能同频共振,存在各自为战、力量分散的现象;巡视巡察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在精准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形成震慑效应等方面,巡视巡察的指导、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巡视与巡察尚未做到有序承接、有效贯通,影响了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整体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部门协作有待加强

虽然巡视巡察联动体制在制度上规定了上下之间要相互联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有效联系不够,信息沟通不流畅。同时,在横向上,巡视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检察、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的协作不够,从组织、宣传、检察、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获得的问题线索质量不高、可查性不强,使得巡视巡察工作准备不充分,针对性不强。

(三)队伍建设有待优化

巡视巡察干部队伍是提高巡视巡察工作实效的生力军,其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对于巡视巡察效果具有极大影响。我州在总结巡视带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巡视带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巡视带巡察的队伍建设,但现实存在的是巡视带巡察工作开展得不到位,仅仅是应付了事,还在是单兵作战。在具体巡察中,70%巡察干部为临时抽调人员,存在巡察工作的“适应期”及“磨合期”。

(四)成果运用有待提高

巡视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对于共性问题,下级巡察情况可作为上级巡视工作的重要参考;对于个性问题,成果共享可理清问题线索,节约巡视巡察工作成本,同时对新一轮巡视巡察提出工作重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巡视巡察成果共享联动不足。对于在下级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向上级巡视组反映后使用率低,重视不够,降低了下级巡察组的工作积极性。

三、抓好巡视巡察工作上下联动的措施

巡视巡察本身就是一家,做的都是同样的工作,都是政治体检。在巡视巡察中如果做到上下联动,避免单兵作战,横向贯通,那么必然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一)在制度联动中提升本领,解决“不会巡”的问题

坚持在上级带下级、大组带小组中提升履职本领。在上下联动巡察中,可以尝试建立州县巡察组编组制度,县级巡察组长作为上一级联动巡察组副组长开展工作,定期参加上级巡察组分析研判会,主动邀请上级巡视巡察组下沉指导,及时学习理解运用上级巡视巡察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坚持在向上级请示报告中释疑解惑。通过以上带下找准本级巡察主攻方向,提高巡察监督准度,着力发现问题、挖掘线索,推动解决州县级巡察“不会巡”问题,不断提升州县级巡察质量。在2021年涉粮领域巡察中,我州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在部门联动中提振信心,解决“不敢巡”的问题

基层“熟人社会”是制约州县巡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一定程度对巡察组理直气壮开展监督、旗帜鲜明反映问题产生影响。我们在巡察工作中,要主动衔接省委巡视工作,做到巡视巡察对象同一、目标任务同向、安排部署同步,借势而上、乘势而为,精准传导责任和压力,实现巡视巡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排除影响和阻力,提升基层巡察干部勇于监督、敢于监督的信心和勇气,持续释放政治巡察震慑力。在巡察反馈会中,相关分管联系州级领导要参加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和履行巡察“一岗双责”要作出严格要求。要以2021年由省统筹、州牵头的县(市)涉粮领域巡察取得良好战果为契机,加大上下联动,统筹州县一盘棋,擦亮巡察利剑,坚决在排除“关系网”“说情风”干扰,在良好的巡察环境中培养巡察干部“勇挑重担、一往无前”的斗争精神。

(三)在整改落实中建强队伍,解决“没人巡”的问题

坚持以巡视巡察联动为契机,推进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巡察力量基础。一方面,借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州委进一步完善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2017年将巡察办列为州委工作部门,现在共配备巡察干部41名,巡察机构干部到位率高于全省州(市)级巡察机构平均数。另一方面,要学习借鉴省巡视干部管理机制,探索“巡察全覆盖+巡察参与全覆盖”,解决州级巡察“抽人难”问题,要明确纪检、组织、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每轮必须固定派员参加巡察,同时要求,在州委一届任期内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均要选派干部至少参加一轮巡察,这样才能有效破解州级力量不足的问题。要通过完善机制“硬抽人”、严格把关“抽硬人”、加强管理“培优人”,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熔炉为政治巡察培养生力军、为巡视巡察培养宣传员、为组织输送优秀干部、为基层党建输送人才的“四个一”的作用。要经过巡察岗位锻炼,激活巡察队伍这池“活水”。

(四)在成果联动中提高站位,解决“巡不深”的问题

坚持把加强成果联动作为提高州县级巡察深度的重要途径。一方面,注重上级巡视巡察成果运用。2017年底至2018年初,省委对州委开展巡视工作,州委同步组成工作组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形成巡视巡察联动发力发现问题。本级巡察中,将省委巡视涉及州级部门、县(市)的问题整改纳入每轮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督促被巡单位党组织把巡察发现问题和上级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另一方面,要注重举一反三,延伸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此外,注重本级巡察成果提级运用。根据省委巡视需要,及时将已巡部门巡察报告提供给省委巡视组,同步上下联动巡察情况及时向省委巡视组审核报备,供上级巡视参考,促进成果共享共用,提升监督效能。

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巡视巡察中的重点工作,上下工作联得好不好?联得怎么样?影响着我们巡视巡察的高质量发展。

余海洋(楚雄州委巡察组)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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