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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分工”当“分家”

2022-08-02 17:21:21  来源:云岭先锋网

党的事业是一个有机整体,各项工作之间联动相通、密不可分。结合当前云南省正在大力开展的“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少单位施行了设岗定责,本意是想通过此举促使“躺平”干部动起来。但部分党员干部却以设岗定责为由,在工作上把分工界限划得很清楚,分彼此、论你我,既不利于工作之间的衔接、协调,也不利于整个单位的团结。笔者认为,党员干部不能割裂职责、各自为政,应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分工”不“分家”,统筹推进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以强烈的责任感,自己负责的工作“主动做”。单位上业务之间息息相关、各项工作紧密相连,每个人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党员干部应积极主动干好自己的分内工作,不能“分割”职责、甩掉职责,更不能“只扫自己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在其位,谋其职”,党员干部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好自己的分内职责,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

以真切的互助心,他人负责的工作“帮忙做”。一些党员干部总是把分工界限划得很清楚,把“一个单位”从内部又划分成了几个“小单位”,既不利于工作之间的衔接、协调,也不利于整个单位的团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单位内部的分工不能“分家”,党员干部除了分内工作职责外,应乐于助人,甘于奉献,主动帮助、关心、支持他人,在他人遇到困难时尽心相助,共同完成好工作,为集体荣誉争光。

以高度的大局意识,集体任务的工作“团结做”。“集众智者、事无不成,聚合力者、业无不兴”。党员干部要对单位内部的各项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在工作中同心协力、同舟共济,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各项工作看成一个整体,加强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在党的事业道路上同心同德,携手完成许多艰巨的任务,竭心尽力为单位的工作分忧、为人民的发展分忧、为党的事业分忧。

吕东泽 (宾川县平川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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