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老干部工作  >  正文

宁洱县:多举措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2023-11-20 18:01:37  来源:云岭先锋网

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既是落实“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县委、县政府对离退休干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重要体现。目前,宁洱县有离休干部19人,平均年龄92.6岁,已全部进入“双高期”,患重大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越来越多,宁洱县强化精准服务理念,多举措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工作,让离休干部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科学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筹集。按照“单位尽责,社会保障,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确保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完善离休干部就医服务。一是简化转诊备案。离休干部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定点医院作为就医医院,转诊到市内其它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实行转诊备案制,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备案。二是细化异地安置备案。异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可以选择国家和省平台联网的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联网报销;离休干部在省级和省内其他地州、市异地安置的,可在其居住地选择3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由单位向县医保中心备案后给予开通异地实时结算功能。在省外异地安置的,可在其居住地选择3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由单位负责向县医保中心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离休干部本人或单位垫付后,由单位向县医保中心申请报销。三是优化医疗服务。积极开展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的统筹分配,大力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改革,加大医疗资源投入,有效提升统筹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为离休干部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提升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积极发挥医保中心的职能作用,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作为重点工作,强化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落实。离休干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时结算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属于政策范围内报销的由县医保中心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自负的由个人现金支付。

实行医疗费用结余奖励政策。自然年度内离休干部没有住院且门诊费用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结余部分返还给离休干部本人。 

2022年,宁洱县共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149.70余万元,兑现离休干部医药费奖励金2.7余万元。

宁洱县委组织部、县医保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谭江华

42
网友评论已有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