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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通过3件湖泊保护条例

2023-12-01 08:52:18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通过3件湖泊保护条例

  本报讯 记者杜仲莹报道 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修订)》《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等3件湖泊保护条例。

  9月下旬,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滇池、阳宗海、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及昆明和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湖泊管理机构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作了认真梳理研究,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

  根据立法评估会的意见建议,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一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相关要求,在3件修订的湖泊保护条例中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内容。二是鉴于滇池现行条例规定的流域面积2920平方公里是20世纪80年代测量的数据,受当时技术条件局限,部分地段分水线不准确,与目前最新测量待审批的数据2880平方公里有出入,为此,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和专家的意见,删去了滇池流域面积共计2920平方公里的表述,相应增加昆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措施和保护标准从严的要求”确定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的具体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同时在附则中规定“滇池最内层面山、最外层面山区域的具体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三是为加强抚仙湖流域畜禽零散养殖的污染防治,根据玉溪市的意见,在规定生态保护核心区禁止畜禽养殖的基础上,增加“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抚仙湖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内畜禽零散养殖户自愿退出畜禽养殖”的规定。

责任编辑:谭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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