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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2024-04-24 11:46:13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实施发布会现场。秦楷第 摄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刘宇)4月23日,记者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获悉,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3月27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于1996年7月24日颁布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施行27年来,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改革不断深入,人道需求不断增长,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后,《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此,近年来云南急迫需要修订条例。

据介绍,条例修订后由不分章20条增至六章45条。既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符合云南实际,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对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进行了规范,又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从法律上予以保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突出亮点,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职责所在、红会所能的工作原则,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规,大力推动构建覆盖广泛、便捷高效的人道服务体系。二是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责与活动。明确界定新形势下红十字会的具体职责,规范了红十字会“参与开展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和人道救助”的“三救”职责,“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依法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三献”职责。三是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红十字会的财产监管,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本次修法的重点。四是加大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保障与支持。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十字相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应急管理建设体系、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信息化建设综合规划,建立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机制。五是彰显了云南特色。结合云南特殊省情实际,条例聚焦“一老一小”,守护“朝夕美好”,将《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支持红十字会结合实际,兴办医疗、康复、养老等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的要求创造性地作出新规定,明确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和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可以参与开展养老服务、参与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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