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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动报酬应支付利息的几种情形

2024-06-18 18:01:41  来源:2024年第6期《致富天地》

  拖欠劳动报酬是否应付利息?一些“老赖”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劳动者因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往往忽视或放弃欠薪利息。以下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主张相应的利息。

未约定给付标准和时间,利息损失不能没有

2022年4月初,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建的小区旧楼翻新工程的楼梯修复工程交由金某等3人施工。同年11月11日,工程验收完工后,该公司向金某等3人出具人工费结算单载明,3人的人工费为15.522万元,已支付8.522万元。2024年春节前,经金某等3人投诉,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组织双方结清欠款时,建筑公司同意支付剩余欠款7万元,金某等3人主张应给付一定数额的利息,建筑公司以双方未约定利息给付标准和给付时间为由拒绝给付。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据此,该公司应从2022年11月11日工程验收完工之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标准,向金某等3人支付利息。

钟瑾 绘

欠款期内与逾期利率均未约定,逾期利息必须支付

唐某在某公司承建的工程中做泥瓦工,日工资350元。施工结束时,公司除给付一部分工资外,对尚拖欠的工资出具欠条载明,欠款为38250元,于2022年3月30日前付清。事后,唐某多次催要欠款及利息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唐某全部欠款及相应利息。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该公司出具的欠条载明的还款日为2022年3月30日,到期未还款构成违约,按上述法律解释,应从逾期之日起到付清之日止,按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责令限期内仍不支付,工资、赔偿金一个不能少

2021年12月,木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并签订了劳务合同。40天后,该公司累计拖欠木某工资3.9万元。随后,公司向木某出具欠条,承诺在一个月内支付。之后,公司再次逾期违约。经木某投诉,鉴于欠薪简单明确,劳动监察部门向该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支付通知”,但公司仍未在期限内支持。经木某起诉,法院判决: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木某工资3.9万元及迟延支付工资赔偿金2万元。

点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本案中,该公司未按承诺日支付劳动者报酬构成逾期违约,且经过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按上述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不超过一倍的赔偿金。

约定逾期违约利息,未超过法定标准一律支持

曹某系某公司员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尚欠曹某工资5.48万元。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公司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欠薪,如逾期则应支付还款总额15%的利息。事后该公司违约,经曹某起诉,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曹某全部欠薪及利息(以5.48万元为基数,从双方协议约定付清全部欠薪后,开始按照起诉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根据民事意思自治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本案中,双方约定的“逾期还款,则应支付还款总额15%的利息”,该约定超过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法院对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学友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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