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光向记者讲述照片背后的故事
今年“五一”劳动节前夕,一场属于劳动者的盛会在昆明海埂会堂举行,各行各业的精英们汇集于此,接受属于他们的荣誉。
在此次表彰中,有两位律师荣获“云南‘五一’劳动奖章”,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便是其中之一。
维权普法义不容辞
2009年,李春光代理“蒙自醉酒警察开枪杀人案”,为维护受害人权益,克服种种艰辛换来公正判决;
2013年,由10名法律人组成了“朱令案件律师团”,通过行政、刑事和民事等法律程序,寻求对轰动国内外的清华学子铊中毒案当事人朱令的权利救济和权益维护,李春光是该律师团的召集人;
2014年,发生在昆明海埂大坝上的游客故意伤害红嘴鸥事件,把红嘴鸥的立法保护问题再次推向公众视线,李春光是此次行动的主要推动者之一。
……
十几年来,这位出生于黑龙江省青冈县的律师,参与承办过许多国内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走进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着“昆明市法律援助站”的牌子。对于这项能给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保障制度,李春光有自己的理解。他认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除了要有法律精神,还应有社会责任感。
自从业以来,李春光承办过各类妇女和儿童权益维护案件近百起,其中多数为无偿援助。他代理过全国首例“性福权”案、云南省首例亲生母亲涉嫌虐待女儿案……李春光还多次通过法律途径为玉溪市、昆明市等地多名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农村妇女争取“分红权利”。
人大代表的“成绩单”
2013年7月1日,李春光在自己的微博上写道:“今天,是个值得我特别纪念的日子。3年前的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我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议案》,荣幸获得通过并列为地方立法计划。”
一项议案是如何上升为地方立法计划的?提起期间的波折,作为昆明市人大代表的李春光至今记忆犹新。
原来,近年来昆明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对象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针对这一情况,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前夕,李春光准备了一份议案:建议保护小商贩的行政执法相对人权益。
但经过多次调研,他们发现部分城管是临时工身份,月薪甚至只有不到1000元。“连最低保障工资也没有,怎么可能要求他们高素质地来管理?我们也应该重视对城市管理者权益的保障。”他说。
要如何保障城管人员的权益?李春光在修改后的提案中详细列出了自己的建议。如今,草案文本中的部分内容已成为法规规定。
自2011年当选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李春光感觉能做的事比以前多了不少。他建议海埂大坝设残疾人登坝通道;建议取消昆明市财政罚没收入预算的逐年增长,减轻民生负担;建议全市公园禁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5年来,他提交了50多份建议或议案,有的已经被采纳;没有被采纳的,有关部门也做出了解释。
法律顾问有担当
2008年3月,昆明创意英国小区贴出了一份通告,称包括创意英国小区主干道泰晤士大道在内的12条单位或社区内道路将被改为城市公用道路,改造将于当年9月完成。这一做法,遭到了业主们的强烈反对,业主维权行动随即展开。
为此,昆明市政府召开论证会,邀请法律专家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李春光便是其中之一。会上,法律专家均认为,社区道路使用权应归小区业主共有,任性地将其私改公是违法的。最终,相关部门采纳了专家建议。
“要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有法律专业队伍为政府依法行政当参谋。”李春光说。
这几年,李春光一直在为引导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而努力。他告诉记者:“我经常参与招商引资的谈判审查、执法案件的评查等工作,会给政府官员讲解哪些地方做得不规范,要如何做才能更规范。”
近年来,李春光主动参与昆明市依法治市工作,承担了面向领导干部、市民群众的普法任务,为昆明市市级机关、国资委系统、昆明市盘龙区、安宁市、禄劝县、石林县等领导干部展开法治讲座。
作为一名法律顾问,李春光始终以一位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不断建言献策。
本刊记者 贺碧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