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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创建释放持久生命力

2017-08-29 16:33:58  来源:昆明日报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一项极具深远意义的社会活动。6月9日,昆明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昆明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方案指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要加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在全市掀起“创文”热潮之际,通过这么一个“正当其时”的方案,其意义显而易见:让文明创建遍地开花、生根结果,让市民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实实在在实惠和效果,同时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全国文明城市,虽是一个响当当的城市品牌和亮闪闪的金字招牌,但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是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全方位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让城市更和谐宜居,最终满足广大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提升市民幸福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因此文明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创建是一个动态发展、逐步提高的过程,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创建需要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常态长效。

  坚持协调发展、常态长效、逐步提高,折射出执政理念的不断创新和执政水平的不断提高。创建是手段,不是目的,不是为创建而创建。创建可以促和谐、促发展。通过创建,释放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城市环境等方面的巨大效应。通过创建,让老百姓感受到生活方方面面悄然发生的变化:自己的生活质量在改善、文明素质也在提高。从大处说,通过创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如何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宣传教育、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诚信制度建设、志愿服务制度化等均属重点内容,以充分凸显思想价值引领,强化道德教化要求等。方案明确提出,以常态化和城乡联动一体化为重点,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文化,等等。

  文明创建不是政府一家的事,也不是哪一个部门该揽的活,而是全体市民共同的事。创建方案从社会层面、单位层面、家庭层面乃至个人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把创建落到单位、部门和家庭,才能迸发出创建的无穷动力,取得创建的最大效果。基于此,文明创建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激发群众的创建热情,把文明创建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从“我要做”变为“都来做”。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文明创建的主体,也是文明创建的直接受益者。因此,文明创建必须是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强化文明创建工作导向。做到创建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惠及群众,提高市民的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提高群众评价的权重;以群众满意为创建标准,推动创建工作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要始终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群众所欢迎的、所点赞的事情上。

  再说,要让市民广泛参与、深度参与,就要把创建活动变成为百姓谋利益的活动,切实解决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最根本、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群众得到的实惠越多,参与的热情才会越高、参与的程度才会越深。只有夯实群众基础,动员社会力量,文明创建才会遍地开花,释放出无限生命力。

小丁(昆明日报) 

责任编辑:王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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