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尼玛此里等十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迪政任〔2020〕23号
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政府办公室、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广播电视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广播电视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州人民政府决定:
尼玛此里 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旺 东 免去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林争都吉 免去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林 免去州林草局副局长职务;
蒋汝军 任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永华 任州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赵红坤 任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 丹 任州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 学 任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蒋晓东 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傅龙云 任州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兼);
罗晓三 任州文化和旅游局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金晓勇 任州应急管理局安全监察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兰 芸 任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黎冬梅 任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和金兰 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州接待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玉晓 任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扎西邓珠 任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彭映昌 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