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何晓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楚政通〔2020〕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0〕241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何晓荣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兼);
吴春华 任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楚雄哀牢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正处级,五级职员);
李贵平 任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马吉相 任楚雄州民政局副局长;
刘应龙 任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 年);
普正文 任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宇 任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罗 彦 任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督察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学能 任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翠萍 任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昕艳 任楚雄州中医医院副院长(副处级、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陆琼慧 任楚雄州中医医院副院长(副处级、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唐晓成 任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张永华 免去楚雄州农业科学研究推广所所长职务;
杨 发 免去楚雄州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兴林 免去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符洪彩 免去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顾姝倩 免去楚雄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彭福亮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王之忠 免去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邓永平 免去楚雄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展 平 免去楚雄州中医医院副院长、云南省彝医医院副院长(兼)职务。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