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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多举措保障基层群众实施自治

2020-12-31 17:08:01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刘宇)   12月31日,记者从云南省“回眸‘十三五’奋进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民主法治建设专题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云南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多举措保障基层群众实施自治。“十三五”期间,云南先后出台了20多个文件,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在工作中,我省以“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为主的民主议事方式普遍推进,基本建立了带有村级议事决策性质的民主议事制度;全省100%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省村(社区)100%建立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

5年来,所有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实现全覆盖,按照社区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5万元,省会昆明驻地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20万元、州(市)驻地社区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城乡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清理工作机构和挂牌,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进一步厘清了基层政府与村(社区)的权责边界,社区准入制度逐步得到落实。

云南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严把“入口关”。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落实村(社区)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支持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部分地区还落实了住房公积金;探索健全村(社区)干部奖励激励机制,在全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树100名“好支书”,任期内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绩效补贴。部分地区还探索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序列,激发干事活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出台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10条措施,激励广大社区工作者不畏艰险,担当作为,守严守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

    


责任编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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