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喜良同志辞职的决定》,因工作调整,王喜良同志申请辞去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喜良同志辞去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理市长名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任命刘佳晨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责任编辑:谭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