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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66件741人

2021-04-01 11:15:03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陈超)3月3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据《白皮书》显示,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金沙江流域(云南段)8个分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66件741人,提起公诉2047件2969人。

云南地处长江上游的金沙江流域,境内金沙江干流长达1560公里,流域生态环境复杂多样,集多个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于一体,既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云南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前沿阵地。2018年8月,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以金沙江流域所涉的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七个州市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为重点,部署开展为期两年半的“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金沙江流域生态检察工作。

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金沙江流域(云南段)8个分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66件741人,提起公诉2047件2969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22件125人。共立办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1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210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4件。

接下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为契机,紧紧围绕“十年禁鱼”“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持续加大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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