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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出台办法 设“三奖一补贴”筑巢引凤

2021-06-24 10:48:03  来源:昆明日报

原标题:云南滇中新区出台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

设“三奖一补贴”筑巢引凤

  日前出台的《云南滇中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新区范围内(包括安宁市、嵩明县、空港经济区)的金融企业给予包括落户奖、经营贡献奖、专项业务奖以及办公用房补贴的“三奖一补贴”,以吸引集聚优质金融资源,助推新区高质量发展。

  《办法》扶持对象既包含金融企业又包含非金融企业,针对金融企业的奖励范围基本实现金融业态全覆盖,同时对非金融企业开展专项业务也给予奖励。

  《办法》明确对新设立或新入驻新区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公司法人金融机构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落户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800万元,最低奖励200万元;银行法人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以及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公司法人金融机构的专业子公司、功能性区域总部和专营机构给予500万元奖励;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给予300万元奖励;村镇银行法人机构以及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金融机构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150万元奖励;银行法人机构二级分支机构给予80万元奖励。

  在办公用房补贴方面,对新设立或新入驻新区的金融企业租用办公用房最高补贴45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最高补贴500万元。

  同时参照金融企业综合税收新区地方留成部分按前3年80%~100%、后2年30%~50%给予企业经营贡献奖。

  对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开展专项业务也给予奖励:融资租赁企业为新区内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或购入区内企业生产的设备、新能源汽车租赁等业务,单家融资租赁企业累计最高奖励1000万元;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新区非上市企业,单家股权投资企业最高累计奖励1700万元;区内金融机构开展普惠、绿色、农村金融业务,按所获国家级、省级奖励,分别给予50%、30%的配套奖励;区内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单个企业最高奖励60万元;区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100%给予一年的贴息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记者 李双双)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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