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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五”到“七五”,他见证了35年云南普法历程

2021-08-02 09:05:02  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一双胶鞋、一根拐杖,一次普法宣讲来回半个月……35年前,第一次宣读法律读本时,他照本宣科。一件彝族传统手绣马褂、一支支普法左脚舞曲、一首首普法地方花灯、一件件以案释法影视作品响遍村村寨寨……如今,他已成为享誉云南省的普法先进个人。

李学平,57岁仍奋战在云南普法一线的老司法干警,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他努力耕耘,成为了云南普法历程的见证者。

20余双断底胶鞋

“唤”来一宗“民告官”案

“在彝家山寨,煤油灯下,我照本宣科,老乡听了,只觉得法律不可思议。而我读了,却也一知半解。这就是我的普法第一次。”

作为普法“老资格”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办主任李学平,回想起第一次普法经历时,依旧清晰地记得当时内心五味杂陈的滋味。

1986年,是实施“一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1985年刚参加工作的李学平就成为了元谋县元马区的一名普法工作队员。领导考虑到他是少数民族干部,便派他到凉山彝族地区(现在的元谋县凉山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跨上帆布包,带上法律读本,李学平就踏上了到凉山彝族地区普法的征程。

由于当时不通公路,各个村又分散在不同的山头,李学平便一个村一个村地跑,每次一去就是半个多月。“当时凉山彝族地区出行只有山路、且很难走,一根拐杖是少不了的。”李学平回忆自己刚参加工作时的情景。

这样一来,工作生活里最费的莫过于那一双双走断底的绿胶鞋。“基本一个月走烂一双鞋,本着缝缝补补凑合穿的原则,平均一年要换四双鞋。”至今,李学平都有穿胶鞋下乡普法的习惯。

“二五”普法,他已经加入了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真正成了一名普法工作者,对普法工作也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与理解。

“当时一户彝族村民,因为土地纠纷,向法院起诉了县里的职能部门。”李学平回忆,当时,发生类似纠纷,当地居民一般都采用到职能部门吵闹的方式来表达不满情绪,但这宗“民告官”案例却说明了老百姓开始逐渐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

驻村驻社区驻单位

“筑”起国家级法治县

“三五”普法期间,李学平到县委普法办工作,成为普法工作的组织者,一次次的工作中,他深感在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普法的内容需与时代紧密相连。

“四五”普法期间,元谋县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这一次,李学平一头扎进村委会,用了一年的时间,指导起草村规民约等工作。经各级考核,最终命名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8个,省级3个。

经过“五五”“六五”“七五”普法,元谋县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元谋”创建活动为依托,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考核,命名县级“法治乡镇”2个、“法治单位”4个、“法治学校”4个、“法治企业”2个,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0多年来,李学平终将切身实地的“驻”变为了“筑”,元谋县先后被云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评为“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十余载普法坚守

播撒法治种子

这样的普法坚守并非偶然,而是融入到了李学平的骨子里。俗话说“五十知天命”,在大多数同龄人但求“退居二线”的当下,李学平依旧将自己挺在普法工作的最前沿。

临近退休的他,即便因长期面对电脑写材料患上了眼疾,却仍坚持与时俱进地研发普法新媒体产品。

随着人民群众对普法产品需求的不断变化,李学平又自我挑战,提出更高层次的编撰要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自“六五”普法末期开始,李学平带领县司法局的同事收集、整理辖区范围内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拍摄制作了第一集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片《热坝说法》,并深入各乡镇、村寨播放,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的方式,用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群众,收到了明显成效,并深受好评。目前,已拍摄制作了13集《热坝说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专题片。如今,《热坝说法》已成为楚雄州普法品牌创建的一张靓丽名片。

正是凭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一股彝家汉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李学平35年如一日,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省州县评为“普法先进个人”6次,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普法30年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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