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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这27地,将获得国家重点帮扶!

2021-08-28 08:03:48  来源: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据国家乡村振兴局消息

8月27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公布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其中

云南省共有27个县(市区)入选

为全国入选数量最多的省份

据介绍,此次名单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安排部署,综合考虑西部10省区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统筹考虑脱贫摘帽时序、返贫风险等因素,并结合各地实际,最终确定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名单如下↓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

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

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

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隐藏于元阳梯田间的哈尼小镇 红河州委宣传部 供图

会泽新城。江文耀 摄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提到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

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那么

如何做好有效衔接?

如何防止返贫?

了解多一点↓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

脱贫地区要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拉祜族群众在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东回镇班利村里排练舞蹈。江文耀 摄

如何防止返贫?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

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

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如何进行常态化帮扶?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

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

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

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

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乘势而上、埋头苦干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让我们一起

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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