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刊记者看云南  >  正文

我省自然保护地将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分为3类

2021-09-16 18:08:41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欧阳小抒)2021年9月16日,“COP15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未来全省自然保护地设置将从类型、级别、管控分区和空间布局四个方面来进行科学设置。

“推动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设置”是我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一个重要目标,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目前自然保护地类型多达10余种、管理政策繁杂,部分自然保护地管理目标不清晰的问题,今后全省的自然保护地将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3大类。同时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逻辑关系,对3类自然保护地做出各自明确的目标定位。

从级别来看,针对目前自然保护地管理层级多达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级4级,其中,州、县两级保护地与省级保护地适用同样的管理要求但实际管理较为松散的现状,今后全省的自然保护地将按国家级、省级两级设立,以达到减少管理层级、强化省级层面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的目的。

从管控分区来看,针对目前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方式及管理政策多样,比如风景名胜区分为两个区、自然保护区分为三个区、森林公园分为四个区、地质公园分为五个区,存在不利于管理者掌握、公众认知的问题,今后全省的自然保护地在管控分区上统一分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两区,两区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

从空间布局来看,一方面通过对重要生态系统分布区、重要保护物种分布区、重要生物迁徙廊道、原始林分布区、海拔3600米以上区域五个地理空间的调查分析,将其中尚未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的保护空缺区域布局进自然保护地体系,从省级层面实现了“应保尽保”;另一方面,遵循“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减少新的不必要的矛盾冲突”的原则,对单个自然保护地的范围边界和管控分区进行了合理优化,实现边界清晰,区划合理。


责任编辑:李敏

网友评论已有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