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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律援助基本实现应援尽援

2021-12-31 11:38:57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 (记者 高佛雁)12月30日,记者从云南省司法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起步于1998年,23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3540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178171人(次),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亿元。

全省129个县市区开展值班律师工作

云南省城镇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民事案件方面对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等12类人群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方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在全省68个县、区实现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提供辩护。全省129个县市区普遍开展值班律师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见证签署具结书等法律帮助。

民生权益保护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

2015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明确将工伤、交通、医疗、产品质量事故及坑农害农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项,以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2016年以来,因水污染损害或其他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回流边民等人群也已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目前,我省法律援助事项已扩大到32项,法律援助范围已覆盖广大低收入群体和特殊人群,基本实现了应援尽援。

建成各级各类工作站3064个

全省建成各级各类工作站3064个,其中,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343个,并普遍在村(居)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设置法律援助指示标牌、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农村村民小组和城镇居民区(楼院)聘任了法律援助信息员。在工、青、妇、残、老、军队等组织和院校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554个,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社会法律援助组织为补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对老弱病残等推行上门受理

云南省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全省普遍开展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只要做出书面承诺,即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引入社会工作者和心理专家参与法律援助相关工作,做好受援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努力有群众提供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小贴士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一)线上可以通过拨打12348 热线,在接线律师的协助下申请,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掌上 12348”、“12348 云南法网(云南法律服务网)”或者使用我们部署在车站、机场、高校、5A级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的17000台“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自助在线申请。

(二)有需要的群众可以亲自到我们已经建成的覆盖州(市)、县、乡、村四级的1592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者到在工、青、妇、残、老、军队等组织和院校成立的155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符合条件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院、检察院、公安会直接将案件指定同级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办理,无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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