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杨虹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30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张文旺的提请和杨虹的辞职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杨虹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0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职:
赖有常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 命:
王中强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 莹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华芳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洪顺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