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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招标公告时间,还能成功报名?

2022-01-06 16:24:26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原标题:已过招标公告时间,还能成功报名?

“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牺牲了集体的大利益,自己也栽了大跟头,我真的很后悔。”日前,禄丰市和平镇和平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某接到处分决定后悔不当初。

2018年11月,和平村委会制定了办公用房有偿出让的方案,报经和平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竞卖。2019年1月,和平村委会将《和平村委会和平街的办公用房公开竞价出让的公告》张榜公告,镇上也派出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截至公告规定的报名日期,只有朱某某和周某某2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报名,可让人奇怪的是,最终公示出来报名成功的却有3人。

原来,建筑老板姜某某也盯上了和平村委会的这套办公用房,但公告规定的报名日期已经截止,心有不甘的姜某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了王某某。

令姜某某没想到的是,这位村主任似乎没什么原则,也很好说话,一番“交谈”下来,竟同意了姜某某“补报”的要求。姜某某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成功报名,加入了竞拍行列。

王某某对姜某某很是“照顾”,不但替其开了报名的后门,还在招标会上与其沆瀣一气,为其达成低价中标的目的“保驾护航”。

2019年2月18日上午,王某某在和平村委会办公楼会议室主持了招标拍卖会,可当3人竞价经过10轮竞价已达到90万元时,王某某却突然叫停了拍卖会。王某某在这个节骨点上叫停竞拍,实则是为姜某某暗中斡旋争取时间。在姜某某与朱、周二人达成各给予5万元作补偿的约定后,二人放弃竞价,姜某某最终以90.1万元竞拍到了办公用房的所有权。

当天晚上,姜某某到王某某家中送了1万元人民币给王某某,感谢王某某在竞拍办公楼过程中给予的“关照”。

然而,王某某的这些“小猫腻”在当时的禄丰市委第十轮巡察面前无处遁形,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原禄丰市纪委监委进行核查。最终,王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1万元予以收缴,相关13名镇村干部受到批评教育。

“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我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以至于我违章操作触犯法律法规时自己却浑然不觉。”王某某表示,今后要加强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被别有用心的人“围猎”,恪守清正廉洁的底线。

(楚雄州纪委监委  马学能  李媛娟)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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