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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政治监督五年回眸

2022-02-11 11:50:20  来源:《云岭先锋》2022年第2期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命题。5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让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民生福祉更加殷实。

守住根本

确保政治监督抓得准、做得实

宜良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水源地开展监督检查。易盛芳 摄

从2021年4月起,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公开通报了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问题。省纪委省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专项监督检查组直查直办,并通过直播的形式将监督检查、调查处置“明厨亮灶”向社会公开,以精准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相关州(市)和单位全面深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

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5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上、体现在行动中。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重大决策实施、重要项目落地、重大资金运作、重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铁纪护航脱贫攻坚。持续加大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化运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摘帽。

2017年底,省纪委省监委先行牵头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会同省直12个部门,在全省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2018年,根据中央纪委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省纪委省监委制定实施了云南省2018年至2020年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重点扶贫项目、重点扶贫资金、前期发现问题“三个清单”专项检查抽查。结合专项治理阶段性特点,省纪委省监委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集中受理,解决贫困群众诉求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建成并拓展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同时,坚持一年召开两次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以“红白榜”压实监督责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扶贫领域问题19458件,处理34528人。

——“打伞破网”除恶务尽。建立健全协同深挖彻查机制,用好用足纪法措施和政策攻心多种策略,成功突破了孙小果案件背后的司法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保山“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等一批“骨头案”“考古案”“钉子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纪委省监委先后召开60余次专题会议听取、研究重要案件,要求有“网”必破、有“伞”必打,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同时,与省扫黑办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多方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263件,移送司法机关707人。

——疫情防控筑牢防线。认真履行监督保障职责,严肃处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监督检查,推动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等落实落地。

2021年4月,省纪委省监委派出监督检查组分赴25个边境县(市),对各级领导干部下沉一线督促外防输入责任落实情况、做好应对突发疫情演练和处置准备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各边境州(市)、县(市)党委、政府认真汲取瑞丽“3·29”事件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探索运用“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处室纪检专干”联动模式,扛起《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疫情防控及医疗卫生保障监督责任。

抓好抓细政治监督,因时因势把握监督重点。省纪委省监委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出台《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保障云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贯彻落实的意见》,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同时,盯紧省委、省政府16个州(市)现场办公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融入日常

推动政治监督更具体、成常态

2019年3月,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深入59家联系单位,与441名领导班子成员面对面交流。通过倾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畅谈履职担责,剖析单位存在问题、细查短板差距,真正把打“政治疫苗”、送“政治保健”具体化。

从细微处入手,向实处发力。5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强化政治审视,从2020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组织调研组进驻省供销社、云天化集团等省属国企和文山州、滇中新区等地进行蹲点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调研单位在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方面情况,督促被调研单位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切实抓好整改。

在加强和深化政治监督的过程中,省纪委省监委建立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上下左右联动配合,串联形成“动车组”模式。各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也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办法,着力补齐监督短板、提升履职水平。

板子打下去,纪律严起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政治方面的问题反映、优先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2017年1月至2021年10月,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1514件,处分1690人。

结合查处的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当事人现身说法、编印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等方式,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三不”贯通融合。

近年来,“主动投案”成为云南省案件通报中的高频词,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综合效应逐步显现,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

强化担当

力求政治监督有纵深、见温度

做实政治监督,必须聚焦主体责任落实。5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着力促进监督责任、协助职责与主体责任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整体合力。

从2019年起,省纪委探索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组织各州(市)委书记、省级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向省纪委常委会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报告人和各级党组织加强政治监督。

“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实施分管省领导、州(市)党委主要领导对被立案调查的省管干部先进行谈话的制度。”2021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继续推进制度创新,为同级党委(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提供平台。

为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更加坚定地把监督责任担负起来,省纪委省监委制定《政治监督工作指引》。同时,不断完善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政治素质“画像”等制度,常态化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表现。

政治监督既要有硬度,也要有温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近年来,坚持以反馈会的形式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发了继续担当作为的动力和干劲。

(杨富东 吴刘继 )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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