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测试栏目  >  正文

我省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2-05-03 10:17:36  来源:云南日报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通知》,2022年7月1日起,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43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0元,集中养育儿童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9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90元。

《通知》要求,各州(市)、县(市、区)最迟于6月30日以前完成提标工作,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

记者 郎晶晶

责任编辑:王璐

网友评论已有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