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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年来共讨论决定重大事项98项

2022-06-28 12:07:11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杨旭东)今天上午,云南省进举行“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志明介绍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近十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

近十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98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14人(次)。在推进高质量立法方面,共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45件、修改95件(次)、废止30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134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42件。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立法。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全面修订全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批准了一批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立法。制定《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修订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坚持以最严密制度最严格法治保护生态;加强高质量发展方面立法。制定发展规划条例、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规,修改信息化促进条例、旅游条例等,并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行政许可、商事制度改革等要求的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民生和社会治理方面立法。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决定,制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先后三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

在加强监督方面,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3项,开展执法检查55次、组织专题询问15次,开展专题调研52次。紧盯脱贫攻坚开展监督。2018年以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等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推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完成;紧盯污染防治开展监督。连续4年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以“听取报告+评议+测评”方式,督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紧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监督。连续3年专题调研专项债券发行和安排使用情况,督促依法理财、防范风险;紧盯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重点对基层“三保”、边境防疫、医疗保障、消防安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等民生事项进行监督。

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增加县乡人大代表名额,确保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探索建立选民登记信息系统,推进选民登记信息化录入,保障流动人口的民主选举权利。指导基层人大依法做好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介绍、投票等工作,保证选举具有广泛、有序、坚实的民主基础。努力在立法监督工作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立法监督项目、制定审议法规案、作出决议决定时,都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论证、咨询等方式,保证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在全省设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了解来自基层一线的法治需求,充分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努力在代表工作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省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搭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听取和反映群众的呼声期盼。目前,全省建成14550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全覆盖。2018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走进基层人大代表活动站(室)开展活动42万余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90余万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30余万件。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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