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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力打好“大岗位制”的“下半场”

2023-02-10 15:43:33  来源:云岭先锋网

去年以来,云南省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并在10月底实现了全覆盖。这项政策的出台,切实激发了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提升了为民办事的效率和质量,让全省基层治理的面貌焕然一新。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仍需不断探索,把各项举措再细化、再深入,充分发挥“大岗位制”在乡村振兴中的助推作用。

政策性的关怀不打折扣。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采取刺激性举措,大幅度提高待遇,其目的是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好“领头羊”的作用。过去村干部多为兼职,在搞好自家生产的同时兼顾一些村里的事务,而当前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大量的工作让村干部无法兼顾工作和自家的生产发展,无疑造成了经济上的压力。“大岗位制”通过统筹岗位、提高待遇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但个别地区还存在村干部待遇落实缓慢,或者待遇保障缺乏连续性的问题,导致一些干部在面对工作时“心有余虑”或“有所保留”,特别是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更加突出。因此,必须重视落实“大岗位制”的待遇要求,因地制宜统筹好各类资源,比如,把基本工资与绩效补贴、参保补贴、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相结合,对标区域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进行动态调整等,以各类举措让村干部更加有“盼头”。

制度性的约束不搞变通。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是“大岗位制”的根本为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村干部队伍建设。然而,一些地方由于缺少有效监管,加之村干部的观念、作风尚未完全扭转,村干部坐班值班、考核评价等制度的落实仍需深入。实施“大岗位制”后,一些“半日制”“副业化”的村干部队伍依然存在。有的村干部仍然缺少主动作为的意识,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后,几乎很少在村委会露面;有的村干部仍然绕不开“熟人”的“面子”,干部之间缺少互相监督的机制;也有的村干部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自己的事情上,面对群众工作尽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村干部队伍朝着专业化、规范化转变,意味着担任村干部就需要转变原有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的方式,客观上需要有一定的时间过程,但这也需要各地积极细化各项制度,比如考勤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AB角”制度等,强化各类监督,把规矩立起来,推动村干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为人民的本质不可变色。“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不论官职大小,都应将百姓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在全面推行“大岗位制”的背景下,村干部更要守好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的初心。过去很多村干部主要靠“辈分大、嗓门大、脾气大”,但今天的村干部需要靠“摸实情、访暗疾、问民需”,不断提升自身的“真本事”,带领群众致富,为群众办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真正让群众进得了门、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同时,作为农村一线的干部,还要注重廉洁自律、处事公道,村级事务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让村民知情、放心,决不能谋一己之私或者优亲厚友,这样说话办事才具有威信,老百姓满意才能听从号召,支部这个基层堡垒才能有战斗力。

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也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各地在落实时既不能“一刀切”,也不能“走过场”,要坚持以“人”为核心,从细节着手,积极开展宣传引导,逐步推陈出新,用实效实绩推动村级组织建设运行管理全要素重构、全流程优化、全链条升级。

黄杰(元阳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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