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明年2月1日起施行

2023-12-16 10:51:18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马德馨)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日前,《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等方面作出规定,明年2月1日起施行。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推动应急救援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程度,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科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事故发生后依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为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区域的管理机构,应当至少每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至少每年组织1次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建设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值班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针对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此外,在应急救援方面,《办法》提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责任编辑:李敏

网友评论已有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