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风廉政建设  >  正文

从个人账户中支出的公款

2024-01-18 09:06:41  来源:云岭先锋网

“我以为只要不挪用侵占公款,就不会违反纪法条例,现在想想,还是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了。”广南县委统战部会计曾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后后悔不已。

此前,广南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统战部时,在查看该单位财务时发现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你们单位的这些报销资金为什么都是从唐某的个人账户转出的?”巡察组开门见山,直接找到广南县委统战部会计曾某问道。

“唐某是我们单位的出纳,为方便单位日常支出报销,所以才将公款存在出纳的个人账户上。”

“你们这样操作是哪个领导授意的?这是违规的行为,你们知道吗?”

“没有领导授意,我们想着这样更方便一些,所以就将钱转到个人账户了,但单位报销的每一笔费用都是真实存在的,我们没有挪用过,你可以看看这些凭证……”

经过巡察组核实了解,报销的各笔费用确实都是实实在在产生的,没有虚报冒领的情况。

“但这只是作为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反馈整改,还是作为线索移交?”巡察组的同志也拿不准,于是找到县纪委监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商量讨论。

“这属于公款私存的问题,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私存的金额有多少?私存时间是否超过3个月,建议巡察组再次深入核实。”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问道。

巡察组根据讨论建议,及时深入核实。

通过核实了解,在2019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间,曾某为方便支用、规避财政清算等,在未向领导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擅自以支取现金的方式,将单位账户资金51万余元,分71次提存至单位出纳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除返还单位账户8万余元外,其余用于单位日常支出。

巡察组将相关问题移交广南县纪委监委处理。

最终,曾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财务管理混乱等相关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县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出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责成县委统战部举一反三健全经费管理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通讯员 江家正 徐立)


责任编辑:李敏

相关热词搜索:个人账户支出公款
网友评论已有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