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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未“燃” 3月1日全省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2024-03-01 10:32:18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欧阳小抒摄影报道)2月29日,2024年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昆举行。3月1日全省将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灭火任务进入最为繁重的攻坚克难阶段。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现场介绍了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情况。

据介绍,云南省是林草资源大省,是全国重点林区,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均居全国前列,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122个被国家区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是全国森林草原防火重点省份。近年来,受降水偏少、火险等级高、易燃植被比例大、野外火源难管、边境火灾难控、地形复杂难扑救等多重影响,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难度不断加大,面临形势日趋严峻。

2月25日,云省政府发布了《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确定本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5月31日为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险期。自3月1日起,全省将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等重要时点接踵而至。据气象部门预测:3-5月全省平均降水偏少,平均气温偏高,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红河、曲靖部分地区将达到5级极高火险,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日趋严峻。

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生1起森林火灾,为昭通彝良“2·18”森林火灾,已得到安全科学处置,起火原因初步查明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未发生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损毁,全省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森林草原防火区、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政府应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要时,可对高火险林区实施封山管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

防火命令要求全省上下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是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山狩猎、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二是确需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开展农林牧生产、疫木焚烧、计划烧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等野外生产性用火的,应依法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落实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三是森林草原防火区实行设卡管理,禁止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进出车辆人员应主动接受防火检查。

命令明确,凡违反以上规定,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曝光;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命令强调了地方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五个关键人”“一长两员”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谭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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