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1.02%

2024-04-04 08:17:24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推行生态安葬 保护绿水青山

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1.02%

本报讯(记者 郎晶晶) 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云南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殡葬改革中大力推广节地生态葬式葬法,节俭、绿色的殡葬理念日渐深入人心。目前,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1.02%。

我省持续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投入使用殡仪馆124个,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共1128个,乡镇覆盖率达82%;全省划定火化区或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区覆盖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87.64%,覆盖区域占全省面积的68.34%,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丽江、临沧、西双版纳、德宏、迪庆等州(市)的部分地区划定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在推进殡葬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形成了“大理市银桥经验”,通过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引导骨灰由“入土”向“入室”“上墙”转变,使“分埋乱葬”向空间聚集转变。

多年来,全省各地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低碳祭扫。省民政厅每年联合省委文明办发布《文明殡葬倡议书》。各地民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将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等纳入村规民约并量化细化,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绿色低碳祭扫方式逐步推广。

近期,省民政厅还联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勐海县开展生态安葬试点工作,鼓励引导各州(市)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开展生态安葬试点,推动生态安葬与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惠民殡葬相结合,减少安葬活动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责任编辑:谭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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