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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巧用“加减乘除”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2024-05-14 18:11:40  来源:云岭先锋网

富宁县把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作为政治必答题,巧用“加减乘除”法,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自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启动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共反馈要求富宁县整改的问题116个,已完成整改82个,整改完成率达70.69%。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成立富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高位推进环境保护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建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有关会议40余次,研究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大政策、重要计划和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扎实推进历次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减”少问题存量,严格问题销号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历次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投诉举报件逐一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巡查、调度、通报、考核”督察调度跟踪督办机制,每月清单化调度问题和群众投诉件整改进展情况。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和群众投诉件,坚持以人民群众理解不理解、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基本目标要求,严格按照自查自验、公示公开、验收销号程序开展销号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截至目前,督察交办的36件群众投诉,已完成整改35件,1件正在推进中。

“乘”势分工联动,凝聚督察整改合力。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全年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牵头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推进问题整改;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视情予以预警函告、通报和线索移交。截至目前,共开展督查检查17次,指出问题70余条。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印发《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指引》,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纳入《富宁县政治监督“护航行动”2024年度工作计划对账单》,压实牵头单位整改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对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中的失职失责问题开展追责问责,有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共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开展监督检查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个,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通过县委、县政府督查检查、纪委监委监督督促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纪委监督,部门配合抓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问题整改。

“除”去问题梗阻,以改促建取得实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通过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印发了《富宁县县级及省州驻富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精细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转变,以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3年县域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县域南利河大桥、那全、洞巴电站出口、谷拉河大桥、罗村口5个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Ⅱ类以上,土壤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呈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富宁风貌。

代超(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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